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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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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學生急難慰助金實施辦法

 

 

 

 

家長會

 

北一女中高關懷學生愛心基金設置實施辦法_1140115修訂

請參考下列公告

「跨縣市幸福保衛站」,提供18歲以下的學子遭遇突發急難需要幫助時,可至超商求助取餐

 

 

 

 

 

 

一、申請時間:

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

 

二、補助金額:

按該學期上課日每日補助午餐費65元

 

三、申請方式:

開學後請至學務處生輔組領取申請表件,填妥後再檢附以下資料,即可至生輔組辦理。

1. 學生本人郵局帳戶

2. 以下三者擇一檢附

(1)低收入戶證明

(2)家庭突遭變故證明(如特殊境遇家庭證明、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證明、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等)

(3)家庭情況特殊,無法檢具相關證明者,由導師書面說明

 

四、附註:

已申請或接受其他午餐、主副食費、伙食費補助(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補助款,亦不得將本補助款改列其他時段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