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活動申請規定暨重要公告
- 社團活動時間:中午 12:00-12:40、平日 17:10-19:00、假日 8:00-17:00。
- 正式社課:
- 學期正式社課時間為團體活動課表排定之社課,正式社課以外的額外社課為自由參加,非校隊社團不得強制要求社員出席。
- 請詳實填寫社團活動紀錄表單,並於當天提交;若需補交應最遲於每周一第二節上課前 (9:05)完成。
- 每堂社課前至學務處外社櫃領取點名單,並於課後立刻繳交至社團活動組老師桌上(不是社櫃!!)
- 除正式社課外另有參加其他社團之額外社課之同學,可於學期末申請登記第二社團並檢附參與額外社課證明。
- 資訊設備使用規定:社團嚴禁借用班級資訊講桌鑰匙及班級桌機,請自備筆電,並可向電腦中心借音源線及 HDMI 線。
- 校內平日及假日活動申請:如社團欲申請活動/場地/發函/發送張貼文宣品等,請務必填寫「社團活動申請表」,並備齊所有相關表件於活動兩兩周前,交至社活組。須備齊之文件詳述如下:
- 申請「社團活動」,如活動場地在北一女校內,請備:(1) 社團活動申請表;(2) *企劃書(辦大型活動才需要);(3) 北一女參與人員名單。
- 申請「社團活動」,如活動場地在校外,請備:(1) 社團活動申請表;(2) *企劃書(辦大型活動才需要);(3) 北一女參與人員名單;(4) 家長同意書。(5) 保險文件。
- 承第1、2點,關於保險,本校學生都有保學生平安險。然而,若活動有過夜,社團必須自行辦理保險加保;若活動危險性較高,例如:做實驗、辦理大型活動(需搭建舞台等),則社團可自行衡量需加保保險與否。
- 承第1、2點,關於借用校內場地,務必先請指導/帶隊老師簽章,以及場地管理單位簽章(如下列),再交至社團活動組。若借用場地(3)~(8),每張「社團活動申請表」至多可借用校內場地一週,每個社團每次可填交「社團活動申請表」至多兩份。如借用校內場地,活動後場地復原&拍照上傳至Google Classroom-復原照片上傳區。
(1) 借班級教室:找導師蓋章。
(2) 借專科教室:找該科負責老師蓋章。
(3) 借操場/活動中心:找體育組長蓋章。(活動中心地下室嚴禁攜帶食物飲料入場。)
(4) 借金廣/扇廣等公共空間:需另外填寫「課後場地借用申請書」(for總務處)。
(5) 借學珠一樓:需另外填寫「課後場地借用申請書」與「學珠樓1樓多用途展示廳申請表」(for總務處)。
(6) 借學珠B2劇場教室/中正103活化教室/中正B1演藝教室:請校內之社團指導老師或社活組協助上校網登記後,再送「社團活動申請表」。
(7) 借集思教室/菁圃:請社活組協助登記後,再送「社團活動申請表」。
(8) 借至善B2演講廳/學珠6樓國際會議廳:使用人數至少150人以上且不提供課後及假日 申請使用。請社團活動組協助確認可用後,需另外填交該場地之專用申請表。
(9) 若借用時間為周六、週日或國定假日,需另外填寫「課後場地借用申請書」(for總務處)。這一張主要為了通知警衛室,以利社團成員進出校園無礙。
(註:凡使用學校大型場地,若與學校會議活動撞期,仍以學校會議活動為主。)
- 承第1、2點,關於借用校外場地,如需學校發函,需另外填交發函申請書_借用校外場地
發函申請書_借用校外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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