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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活動申請規定暨重要公告

  • 社團活動時間:中午 12:00-12:40、平日 17:10-19:00、假日 8:00-17:30。
  • 正式社課:
    • 學期正式社課時間為團體活動課表排定之社課,正式社課以外的額外社課為自由參加,非校隊社團不得強制要求社員出席。
    • 請詳實填寫社團活動紀錄表單,並於當天提交;若需補交應最遲於每周一第二節上課前 (9:05)完成。
    • 每堂社課前至學務處社櫃領取點名單,並於課後立刻繳交至學務處社櫃上方文件格(不是社櫃!!)
    • 除正式社課外另有參加其他社團之額外社課之同學,可於學期末申請登記第二社團並檢附參與額外社課證明。
  • 資訊設備使用規定:社團嚴禁借用班級資訊講桌鑰匙及班級桌機,請自備筆電,並可向資訊組借音源線及 HDMI 線。
  • 社團活動 (社課活動) 場地清潔維護
    • 社櫃以外的空間,請勿堆疊雜物,公共空間亦不得置放雜物。
    • 每次社團活動結束後請完成場復。如整潔被投訴,將扣社團評鑑分數,社團幹部需清理乾淨並愛校服務。

 

  • 社團活動申請辦法
  • 活動申請時間請遵照學生作息規定  中午 12:00-12:40、平日 17:10-19:00、假日 8:00-17:30

    【必填文件】

    學生活動申請表、北一女人員參與名單

    請根據活動需求,檢附下列對應表件

    ▢ 傳單/海報/練習

    •不需活動企劃書、家長同意書

    活動成員

    ▢ 單一社團

    ▢ 跨社 / 跨校

    ▢ 班級聯合

    ▢ 對外開放

    •活動企劃書

    •家長同意書

    場地需求

    ▢ 校內場地

    •參照「校內場地借用須知」,取得管理單位簽章

    •(可選)入校申請單,有外校人員入校時需填寫

    ▢ 校外場地

    •活動企劃書

    •家長同意書

    •隨隊師長同意書

    •加保之保險書

    •場地逃生路線圖

    •(可選)發函申請書,請學校協助發函時填寫

    活動性質

    ▢ 高危險性活動(含舞台、實驗)

    •加保之保險書(可根據活動內容自主判斷)

    ▢ 過夜

    •加保之保險書

    •旅宿合法營業證明

    ▢ 遊覽車

    •遊覽車行照(確認五年內的車輛)

    •司機駕照

    •遊覽車駕駛人登記證

    •遊覽車租聘定型化契約

    ◎ 備註:

    1.若有本校新生參與,需附新生姓名及聯絡方式、緊急聯絡人姓名及聯絡方式。

    2.上方檢核表僅供學生申請活動時可自行檢核,最終仍以社活組審核建議為主。

  • 活動申請時限規定

    活動參與對象

    企劃書

    申請時限

    審核類型

    單一班級或社團內部成員

    活動日兩週前交至社活組

    一階段審查

    大型活動、跨社/跨校成員、對外開放

    活動日之一個月前,將企畫畫及初審單交至社活組。

    二階段審查

 

  • 文宣品張貼發放申請辦法

    1.活動地點請參考學務處社活組文宣品地圖_公告版240826

  • 文宣品相關規定

    1.社團文宣品不得有廠商宣傳文字及圖樣。

    2.未經社活組同意並核章之文宣品,或個人製作之標語等各類  紙張與物品,皆不得發送、張貼或懸掛於校園內。

    3.文宣品不得張貼於光復一樓、學珠樓內外、電梯內外以及粉牆,可張貼區域請看參考位置圖並請務必使用 無痕膠帶。

 

  • 校內場地借用須知

    1.務必先請指導/帶隊老師簽章,以及場地管理單位簽章,再交至社團活動組。

    2.每張「社團活動申請表」至多可借用校內場地一週。各社團每次可填交「社團活動申請表」至多兩份。

    3.如借用校內場地,活動後場地復原 & 拍照上傳至Google Classroom-復原照片上傳區。

    借用地點

    核章單位

    備註

    班級教室

    導師

    ♟暑期借用找總務處核章

    專科教室

    該學科負責教師

     

    扇廣/川堂 等開放空間

    總務處

    ❖總務處場地借用流程

    學珠一樓

    總務處

    ❖總務處場地借用流程

    ❅ 冷氣使用注意事項

    光復第二會議室

    總務處

    至善 2F 會議室

    總務處

    明德 202~204

    社活組

    ❅ 冷氣使用注意事項

    中正 B1 演藝教室

    社活組

    中正 B1 集思教室

    訓育組

    學珠 B2 劇場教室

    設備組

     

    至善 101~104 教室

    教學組

    ❅ 冷氣使用注意事項

    至善 201 教室

    教學組

    菁圃

    社活組

    ❅ 冷氣使用注意事項

    至善 B2 演講廳

    總務處

    ❖總務處場地借用流程

    ⚢使用人數至少 150 人以上

    學珠 6F 國際會議廳

    圖書館

     

    至善 B1 交誼廳

    教務處

    ◉鑰匙由合作社代管

  • 校內場地冷氣使用注意事項:

    1.若活動需同時使用多間場地,冷氣卡可至總務處借用並自行儲值。 

    2.若該場地無冷氣插卡系統,需使用冷氣,活動時間全程收取費用,不可分時段計費。活動申請通過後,冷氣費用支付給總務處,費用參考總務處事務組校園開放場地租借收費一覽表

    3.活動前至總務處確認人力協助冷氣設定。若未關閉冷氣,則會加收冷氣超額費用,將於社團評鑑扣分。 

  • 學生及社團活動申請總務處場地流程如下:

    1.學生填寫社團活動申請書,將申請書之欄位填寫完畢

    2.若活動辦理之場地為總務處管理,總務處事務組需確認場地空閒狀況,即可在社團活動申請書上〔場地管理單位〕處核章,告知學生:若臨時與學校重要日程衝突時,須以學校公務活動為優先。

    3.學生至社活組,繳交社團活動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社活組通過審核後於 Xpace 線上申請登記場地。

    4.社團活動申請書完成各級核章後,社活組將活動申請單副本給總務處,總務處於 Xpace 上審核通過。

  • 申請校外場地如需學校發函,需另外填交「發函申請書」。(例如:Y17青年發展中心場地公益場次,請先上網申請,並提供申請編號,方能發函。)

 

  • 其他注意事項
    • 社團勿涉及營利及打工行為之拉贊助,亦勿使用慈善名義勸募。
    • 學校不代收任何學生包裹。若社團內有個人以社團或學務處名義假冒為收件人寄送包裹,一經發現,視為該社團違規。社團違反規定之懲處: 扣社團評鑑分數,並禁止該社團提出活動申請(含校內、校外)兩個月
    • 社團舉辦活動或額外社課需印製獎狀或感謝狀,請填寫 用印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