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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遭逢困境學生補助項目明細表

項目 申請條件 申請時間 金額 協辦單位 申請辦法
本校急難慰助暨生活助學金

家庭因急難狀況以致經濟困窘影響學業生活或無力支應學習支出,並經實際訪查,確實有必要協助之本校在籍學生。

不限 依狀況而定 學務處
生輔組
填妥申請表後由生輔組協辦
本校家長會愛心基金

本校因家境清寒或因家庭突發變故,致生活經濟發生困難之高關懷學生。

不限 依狀況而定 學務處
生輔組
填妥申請表後由生輔組協辦
北市教育局認助清寒學生助學金 全家收入扣除房貸、房租(最高以兩萬元為計),除以全家人數,每人每月生活費五千以下者 不限 依狀況而定(每月3000-5000元不等) 學務處
生輔組
填妥申請表後由生輔組協辦
教育部工讀助學計畫
  •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連續且超過1個月以上者
  • 家境清寒者
  • 家庭遭遇困境
每月20 日前 最高每月工讀 21小時(時薪95 元) 學務處
生輔組
填妥申請表後由生輔組協辦
北市教育局清寒學生午餐費補助
  • 低收入戶
  • 家庭突遭變故經濟陷入困難
不限 依教育局訂定之金額 學務處
生輔組
填妥申請表後由生輔組協辦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助學金
  • 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
  • 新生前畢業學校最後一學期成績八十分以上
  • 無曠課及懲處紀錄者,且日常生活综合表現或服務學習等有特殊表現或具體事蹟者
上學期 10月10日前,下學期3月10日前 依基金會定之標準 自行辦理-需備齊相關資料(需學校核章部分由生輔組辦理)
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社會救助金 家庭急需急難 不限 依基金會定之標準 自行辦理-需備齊相關資料(需學校核章部分由生輔組辦理)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急難救助
  • 家庭急難救助
  • 學生急難救助
  • 醫療急難救助
不限 依基金會定之標準 自行辦理-需備齊相關資料
財團法人三花棉業公益教育基金會急難救助辦法 近六個月內,家中生計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業、失蹤、因天然災害或意外所引起之事件或其他原因,失去穩定經濟來源,導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學校生活輔導組辦理初審,每學期開學日起算一個月內(視急難情況,得予每月10日提出專案申請)彙整申請案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每一個案救助金額以每月3000元,每學期總金額以新台幣12000為上限。 學務處
生輔組
填妥申請表後由生輔組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