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抵學分
列抵學分注意事項
- 申請者請於各學期開學日前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影本」及「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各1份,由學生填具學分列抵申請表,並檢附其他與列抵學分及成績登錄相關的佐證資料(如課堂筆記、網路選修紀錄等),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registry@gapps.fg.tp.edu.tw (註冊組長),
信件主旨請命名「列抵學分申請_(本校學號)(姓名)」,謝謝! - 相關疑問,請撥打 (02)2382-0484#320 註冊組長詢問。
- [說明文件] 高級中等學校『赴國外學校學習前』及『返國後列抵學分』之權益說明
高級中等學校『赴國外學校學習前』及『返國後列抵學分』之權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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