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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人權教育輔導小組110學年度第2學期律師到校服務意願申請,供老師教學設計、辦理研習參考
發佈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學生園地, 教師研習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75
公告內容

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人權教育輔導小組110學年度第2學期律師到校服務意願申請,供老師教學設計、辦理研習參考

一、於推動各項人權議題教學與活動時,如需到校協助,請逕向本小組提出申請。
二、新增12場次律師到校進行法治教育課程推動服務,歡迎各校提出申請。
三、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20日(四)止。
四、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如附件),寄至hsiehhj1961@gmail.com或傳真至2236-6485註記實踐國中學務處謝惠蓉收。資料傳送後,請以電話確認是否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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