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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註冊組】【升學資訊】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希望入學簡章及校內報名須知
發佈日期 2021 年 11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786
公告內容
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希望入學招生

招生簡章如附件1。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方符合希望入學申請資格:(詳細資格請參見簡章第1~2頁)

1.至少最近連續3年(108年至110年)均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3.新住民子女。

4.就讀偏遠地區高中之學生。

◆本項招生由學校推薦適合就讀之學生後辦理報名作業,不受理學生逕行申請,欲申請同學向學校報名,經校內評選後全校推薦適合就讀之學生至多2名,由校內負責人(註冊組)協同學生於報名期限前完成各項報名作業。

◆校內報名期間:110年11月1日(星期一)09:00起至11月5日(星期五)17:20止。

◆校內報名收件地點:教務處註冊組(廖組長)。

◆校內報名時應繳交資料:

一、校內報名表(如附件2)

二、簡章中敘明應繳交資料之

  (三) 符合弱勢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各項證明正本(可用附件3或簡章規定合格之證明文件)

  (五) 高中歷年成績單正本(請向註冊組承辦高三業務老師索取)

  (六) 個人自述書(如附件4)

  (八) 具有利他、服務、關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彙示表如附件5)

  (九) 提供各類其他相關之有利資料(不限定繳交)

◆校內報名階段尚無需繳交報名基本資料、照片、學歷證明、推薦函(格式如附件6,建議可事先徵詢推薦師長意願),將於校內審查確定推薦名單後,通知獲推薦學生儘速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並協同學生於限期內將完整應繳交資料上傳至臺灣大學報名系統。

◆建議申請的同學預先準備相關資料,以利於時程內完成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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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12更新)獲學校推薦者,均以電子郵件發送通知至同學校內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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