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縮短修業】113學年度第2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含學科免修) 鑑定申請(新增加考2/17資優評量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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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2 月 14 日 |
發佈單位 | 特教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1,507 |
公告內容 | 一、特別提醒:因應法令修正,自111學年度起凡申請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者,需同時取得資優資格以及學科成就水準。 (一)資優資格採認方式如下: 2.高中階段通過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者 3.國中會考成績該科達PR97(111-113國中會考PR97成績對照如附件) (1)須檢具會考正反面成績單正本、影本(含答對題數),正本驗畢後歸還。 (2)如遺失會考成績單學生,因心測中心無法補發具有正確題數的成績證明,則須參加特教組舉辦之資優鑑定評量。 4.高一新編多元性向測驗學業性向分數(高一時輔導室統一施測)達PR97以上。 (1)報名時如以新編多元性向測驗作為申請資格者,請附上成績單影本(須攜帶正本查核)。 (2)如遺失者可至學習歷程檔案下載測驗結果,並至輔導室核章以茲證明。 5.未具上述資格者,須參加特教組舉辦之資優鑑定評量,通過者始取得報名資格之一。(訂於2/17(一)中午12:10施測),達PR97以上,方符合資優資格,須加測本評量者,已將應考通知寄至學生學校信箱,請留意。未通過者,依規定二年內不得重複施測,測驗成績可延用至高三畢業。 (二)學科成就水準:詳見實施計畫初選各項條件 免修科目學期成績居全年級前7%之標準,請以學校信箱登入後,點選連結查閱(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pdbDzqJZ93e8LBz7_HK0MTm-PJipK5G1/view?usp=sharing)。 三、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月12日(三)16:00截止 四、 報名方式: 請使用本學年度表單,並將下列資料依序排列,同時完成相關師長推薦與簽名,於期限內送至特教組: 1.申請表(附件一)。 2.學習計畫表(附件二):學習計畫為教育局審查重點,請務必詳實填寫。 3.觀察推薦表(附件三,限以校內能力競賽申請者用)。 4.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攜帶正本與影本一份,正本驗畢後歸還) (高一以該科會考成績達PR97以上申請者請備妥會考成績單正本及影本,高二、高三學生以學科成績前7%申請者請先至註冊組申請成績證明。) 五、 提醒事項: 1.教務處備有申請標準、空白表單與示例,歡迎參閱。 2.表單各項資料(含本人、家長、老師推薦與簽名)提醒同學把握時間、提早安排完成,期在時效內順利繳件。 3.鑑定日期:2月24日(一),相關訊息建議請詳閱「實施計畫」,如有疑問歡迎聯繫特教組。(02)23820484#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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