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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特教組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含學科免修) 鑑定申請(報名至2/16止)
發佈日期 2024 年 1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065
公告內容

一、特別提醒:因應法令修正,自111學年度起凡申請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者,需同時取得資優資格以及學科成就水準

資優資格學生採認方式:
1.就讀本校數理或人社資優班學生。

2.高中階段通過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者。

3.國中會考成績該科達PR97。申請學生須檢具會考正反面成績單(含答對題數),如遺失會考成績單學生,因心測中心無法補發具有正確題數的成績證明,則須參加特教組舉辦之資優鑑定評量。

4.高一新編多元性向測驗學業性向分數(高一時輔導室統一施測)PR97以上。

※報名時如以新編多元性向測驗作為申請資格者,請附上成績單影本(須攜帶正本查核)。如遺失者可至學習歷程檔案下載測驗結果,並至輔導室核章以茲證明。

5.未具上述資格者,須參加特教組舉辦之資優鑑定評量通過者始取得報名資格之一。未通過者,依規定二年內不得重複施測。

二、申請資格:詳見實施計畫初選各項初選資格。

註:

  1. 自111學年度起,報名縮短修業年限(含免修)者,須符合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資優資格」,亦即報名者欲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含免修)之科目,除就讀資優班或於111學年取得縮短修業年限鑑定資格者之外,須符合報名者入學年度之會考相關科目成績達PR97以上。如未達者另須參加資優鑑定評量,若未達「資優資格」鑑定評量工具分數達PR97以上或正兩個標準差以上者,取消縮短修業年限通過資格。
  2. 現就讀數理資優班、人社資優班學生或於111學年取得縮短修業年限鑑定資格者即符合資優資格,不需另附會考或性向測驗結果。
  3. 現就讀高二或高三學生亦可使用高一輔導室施測之新編多元性向測驗結果(學業性向分數達pr97以上)作為資優資格依據。
  4. 若所提交的申請資料若未具備上述資優資格者,需先進行資優中心規定之性向測驗(訂於2/19()中午12:10統一準時於學珠樓B1自習室施測)PR97以上,方符合資優資格。
  5. 性向測驗未通過者二年內無法施測,測驗成績可延用至高三畢業。
  6. 高二、三年級申請免修科目學期成績居全年級前7%之標準,公告於特教組辦公室公告欄,或自行登入數位校園查詢。

三、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月16日(五)16:00截止

四、 報名方式: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排列,並完成相關師長推薦與簽名,

於規定期限內送至特教組:

  1. 申請表(附件一)。
  2. 學習計畫表(附件二):學習計畫為教育局審查重點,請務必詳實填寫。
  3. 觀察推薦表(附件三,限以校內能力競賽申請者用)。
  4.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攜帶正本與影本一份,正本查閱後歸還)

(高一以該科會考成績達PR97以上申請者請備妥會考成績單正本及影本,高二、高三學生以學科成績前7%申請者請先至註冊組申請成績證明。)

五、 提醒事項:

1.教務處備有申請標準、空白表單與示例,歡迎參閱。

2.表單各項資料(含家長、老師推薦與簽名)提醒同學把握時間、提早安排完成,期在時效內順利繳件。

3.相關訊息請詳閱「實施計畫」,如有疑問請洽特教組。(02)2382048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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