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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業務

  • 註冊繳費與金融機購合作辦法之擬訂依市政府教育局之規定,學生持繳費單至各金融行庫繳納。
  • 有價證券:依會計程序按照規定存入公庫部保管品帳戶,提出與存入皆會知會計室列帳。
  • 造貝各項印領清冊:依人事動態通知或各處室簽准之簽呈辦理各項薪資、兼代課及課輔鐘點費、考績獎金、年終獎金等,印領清冊之造具再轉存入帳。
  • 各項公款之收支:依會計法有關規定收入公款皆填具送金簿,並由會計室傳票開立支票支出。
  • 註冊收費收支查核:依教育局規定標準收費、減免、核算註冊費後於期限內繳庫。
  • 出納帳簿登記及憑證報表填製:依集中支付處之日結存表內之付款憑單憑證及計室開立之日報表及差額解釋表。
  • 出納作業:辦理款項收支注意時限,對保存之現金、票據有價證券都善盡管理之責。
  • 員工薪津
    • 薪資發放與金融機構合作辦法之擬訂
      本校員工在郵局各支局有開立個人帳戶,薪資之發放皆依集中支付處來文之發薪日期準時撥入員工之帳戶,安全方便同仁存取薪資。
    • 發放
      本校基於安全儘量以媒體轉存入帳發放,廠商款項由集中支付處直接匯款。
    • 員工所得稅扣繳
      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繳納,並按期限申報年終所得稅。
    • 公、健、勞保等各項扣繳每月薪資清冊同時依人事室通知扣同仁公、健、勞保退輔基金及福利互助,並於規定期限解繳。
    • 其他
      本校協調郵局在光復樓內設置一部自動提款機,以方便師生提領現金。
  • 票據款項
    • 公庫票據:依會計室支出傳票開立支票並妥善保管公庫票據。
    • 代辦費:本校承辦其他機關委託辦理活動經費都依規定收支核銷。
    • 課業雜費:對清寒及殘障人士子女主動辦理減免,並依期限內學雜費繳庫。
    • 支票及領款:依會計室支付傳票開立支票並通知廠商領款,或由集中支付處直接匯款。
    • 其他:出納人員常經手支票及現金王往來,對自己工作謹守應有觀念,收入必須立即存入公庫或解繳市庫並會會計人員登帳,製作現金結存報表與會計對帳,工作細瑣但一定要清楚,實施出納業務電腦化儘量都以媒體轉存入帳廠商款項以匯款方式,方便安全,避免出納人員保有太多現金,以防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