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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管理

設備組管理場地之借用辦法

  • 自然科實驗室與專研教室等場地之借用方式:
    實驗室或專研教室 位置 負責人 借用方式
    地球科學教室 至善 5 樓 地科召集人 向地科召集人借用
    化學實驗室 至善 3、4 樓 設備組梁竹君 向設備組登記
    物理科專研教室 至善 4 樓 二溫良物理老師 向二溫良物理老師借用
    物理實驗室 至善 3 樓 設備組黃筱媛 向設備組登記
    生物實驗室 至善 2 、 3 樓 設備組黃筱媛 向設備組登記
    生物專研教室 至善 2 樓 設備組黃筱媛 向設備組登記
    劇場教室 學珠B2 設備組長 向設備組登記
  • 實驗室借用以進行正課(實驗課、探究與實作、多元選修)以及競賽培訓與準備為原則。
  • 劇場教室之借用請由指導老師或活動相關處室人員至「數位校園」>「場地設備預約」預約,
    使用時須有指導老師在場,使用後須進行場復,若留下垃圾則禁止借用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