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時薪制特教助理員甄選當日相關事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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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9 月 22 日 |
發佈單位 | 特教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特教組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267 |
公告內容 | 一、甄選日期:114年9月24日(三)。 二、甄選報到時間:114年9月24日(三)08:40-08:50。 三、報到地點:本校教務處特教組。 四、考試時間:114年9月24日(三)09:00開始,每人10-15分鐘,按報名序號依序考試。 五、甄選項目:口試(特教理念、實務經驗、情境問答與輔具操作等),占分100% 。 六、公告結果: 114年9月25日(四)10:00前於本校首頁公告。 相關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應於114年9月26日(五)9:00-11:00攜帶全部學經歷有關證件正(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1吋照片2張及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可後補)至本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二、錄取人員以實際到工情形核實計薪,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時薪制特教助理員係為計時計酬人員,以鐘點計,並核實支給,每日最多以8小時計算。 三、特殊教育專業人員之聘用(及臨時約僱人員)無須陳報銓敘部登記採計年資,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之相關規定,且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 四、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及錄資格外涉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五、特殊教育助理員應完成臺北市教育局辦理之職前教育訓練36小時,且每學期應參加特教相關知能研習至少5小時、每年應參加相關特教研習課程至少共計9小時,以增進工作知能。 六、出勤差假規定:比照臺北市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辦理。 七、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時薪制特教助理員作業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工作內容依合約內容為準。 九、其餘相關規定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各校(園)時薪制特教助理員實施計畫」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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