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3學年度高三重修學分5/19(一)受理申請,請掌握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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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5 月 12 日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39 |
公告內容 | 113學年度高三重修學分5/19(一)受理申請,請掌握時限。
申請程序: 一、申請表至本校首頁下載或至教務處領取。 二、填表完成並經家長簽章,於5/19(一)16:00前送交教學組核定後,完成報名手續,逾時不予補辦。 三、請於5/28(三)至6/4(三)內完成繳費,一經報名無法辦理退費,逾時未繳視為放棄重修學分。 四、5/29(四)公告上課時間及地點。
注意事項: 1、重修成績最高以及格基準分計,重修成績及格即授予該科學分。 2、重修課期間,若缺課達該科重修教學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成績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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