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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2學年度高一高二重修學分7/15(一)16:00前受理申請,請掌握時限。
發佈日期 2024 年 7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537
公告內容

112學年度高一、高二重修學分7/15(一)受理申請,請掌握時限。

 

申請程序:

一、申請表至本校首頁下載或至教務處領取。

二、填表完成並經家長簽章,於7/15(一)0900~12:00 13:30~16:00送交教學組核定後,完成報名手續,逾時不予補辦

三、請於7/18(四)~7/25(四)內完成繳費,一經報名無法辦理退費。繳費方式請詳見「學雜費繳款服務系統電子支付流程及問答」,逾時視為放棄重修學分

四.7/17(三)於校網公告高二重修上課時間及地點;7/19(五)於校網公告高一重修上課時間及地點

 

注意事項:

1、重修成績最高以及格基準分計,重修成績及格即授予該科學分。

2、重修課期間,若缺課達該科重修教學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成績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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