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0年10月 22日以後,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者,得於復職(聘)並補薪時追溯加保 |
---|---|
發佈日期 | 2021 年 12 月 17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632 |
公告內容 | 轉臺北市政府 函 主旨:銓敘部令以,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被保險人受 免職、解聘、休職、撤職或免除職務處分,於110年10月 22日以後,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者,得於復職(聘)並補薪時追溯加保,詳如附件。 |
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