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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重申本府各機關學校應積極防治職場霸凌,建構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
發佈日期 2023 年 4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27
公告內容

主旨:重申本府各機關學校應積極防治職場霸凌,建構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為建構健康友善、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訂有「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本府110年5月6日府授人考字第1103003702號函計達)。
二、請各機關學校積極防治職場霸凌事件之發生,利用公開場合及多元方式加強宣導反霸凌行為,並轉知同仁善加運用
本府員工協談服務。另各機關學校處理職場霸凌申訴事件,應依前開規定組成申訴處理調查小組;又該事件中之霸凌者倘為調查小組成員時,恐使被霸凌者不敢向霸凌者所屬機關提出申訴,該成員應依行政程序法第32條及第33條規定迴避。
三、為使各機關申訴處理調查小組於處理職場霸凌之申訴事件時更為嚴謹,隨函併送「勞工權益相關專家學者名單」1份,俾供聘用專家學者擔任該小組成員時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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