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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請所有受僱於本校人員填寫「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
發佈日期 2025 年 2 月 2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977
公告內容

轉知教育部關於受僱於公立學校之人員應填寫「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一案(如附件),請於114年3月12日(星期三)前,填寫具結書後將紙本擲送本室,如有相關問題敬請聯絡本室

1140312依限辦理完成填寫資料-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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