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112年度事務組長甄選簡章(更正公告)
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職稱:事務組長。
甄選名額:1名(預估缺:預計於112年11月15日出缺),備取1~2名(備取人員備取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公告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0月22日止。
工作項目:
- 辦理工程、財物、勞務等招標及發包採購、履約管理等事項。
- 辦理校園場地開放、租借及各項設備維護、修繕及門房管理等事宜。
- 辦理消防設備維護、防災整備、建築物安全檢查申報及督導財產、物品、校舍等管理事項。
- 布置校舍、場地及環境美化事項。
- 辦理職工、保全管理等事項。
- 協助總務主任處理各項事務工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官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七、報名資格條件:
- 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 瞭解臺北市新公文系統、臺北市電子請購核銷系統、臺北市政府採購業務資訊網、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政府電子採購網等作業系統之操作,並具有網路操作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熟悉政府採購相關法令(尤其是臺北市採購作業規定);具有防火管理人證照、採購初階或進階證照(辦理招標實務經驗)、職業安全衛生主管證書尤佳。
- 曾有庶務管理或工程督導經驗尤佳,品行端正並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謹慎細心、積極勤奮的敬業態度及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 日後能配合校務行政需要進行職務調整或職期輪調。
八、報名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行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意者於112年10月22日(星期日)24時前在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後,點選【應徵職缺】選擇本職缺,並請將第九點繳附證件上傳(履歷表除外),如有上傳問題再請將相關附件資料email至personnel@gapps.fg.tp.edu.tw,完成後請於上班時間以電話與本校承辦人陳小姐聯繫確認(電話:02-23820484#211)。若有職缺業務相關問題,可洽總務處賴主任(電話:02-23820484#600)。
九、繳附證件:
- 報名表(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請貼2吋脫帽半身照片)。
- 最近派令及銓審函。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高學歷證件。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甄選自傳。
- 其他有利證件,如採購證照、防火管理人證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證照…等。
※上傳附件不可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系統會自行產製),僅限上傳公務人員履歷無法呈現的資料或證明文件。
※上傳檔案限一份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爰請將上述資料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十、甄選方式、時間及內容:
- 書面審查:
- 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標準項目含相關工作經驗、相關證照、進修研習內容、歷年考績獎懲紀錄等。
- 面試名單112年10月24日(星期二)12時前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告。未入選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 面試:
- 時間:112年10月25日(星期三)13時起,面試地點當日通知。
- 內容:由本校組成甄選小組進行面試,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及詢答表現、工作理念及服務熱忱、工作經驗及知能等項目評定。
- 依總成績擇優錄取,如甄選成績未達80分者,得予以從缺。
十一、錄取結果公告:112年10月27日前(星期五)19時前公告本校網站。
十二、附則:
- 所繳證件及所填資料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及錄取資格者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試者負責。
- 報名本組長甄選者,須同意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查證,如於經查證登記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者註銷錄取資格。
-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公告訊息或相關規定辦理(本校網址https://www.fg.tp.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