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部110-111年本土語言意識培力第3場宣講活動 實施計畫」1份,鼓勵或薦派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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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2 月 11 日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教師研習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527 |
公告內容 | 說明: 一、依本府交下教育部111年1月27日臺教社(四)字第 1112400631A號函辦理。 二、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 及發展。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7條說明,對於面臨傳承 危機之國家語言,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復振及發展等 特別保障措施。爰教育部為使民眾從「心」認同本土語言 價值,了解到語言流失的嚴重性,使社會大眾對「國家語 言」有更多的認識與了解,特推動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培 訓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向學校教育人員及一般民 眾宣導。 三、教育部前業辦理2場次宣講活動,現規劃辦理第3場次宣講活動。本次活動內容詳見附件實施計畫,研習資訊簡要說 明如下: (一)教育部及部屬機關(構)與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公 務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教師及家長,每類至多20人,共計80人。 (二)研習時間: 1、「公務人員」及「學校行政」類別:111年3月5日(星 期六)下午1時至3時,共計2時。 2、「學校教學」及「家長」類別:111年3月5日(星期 六)下午3時10分至5時10分,共計2時。 (三)研習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民生校區)求真樓 K503、K504教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四)報名方式: 1、教育部及部屬機關(構)請薦派所屬人員參與報名, 其餘單位視業務需求薦派所屬人員,並同意公假參 與。同時鼓勵自願報名。 2、報名類別以現職身分類別為主,即日起至111年2月24 日(星期四)下午5時30分止,逕至報名網址 報名即可。 111年2月25日(星期五)公布錄取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 知。 (五)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者(需簽到退),每類宣 講活動將核發教師在職進修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研習時 數,計2小時。 四、研習聯絡資訊:曾小姐(04)2218-3812,許小姐(04)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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