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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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5 月 29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來文宣導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29 |
公告內容 | 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署支援。 (一)商借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 2、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 (二)商借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6月7日(星期五)前將附檔簡歷表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p253@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人事室考訓退撫科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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