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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第3點修正發布
發佈日期 2023 年 10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83
公告內容
  1. 依教育部112年10月3日臺教資(六)字第1122703704B號函辦理。
  2. 此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3. 第三點「研習單位」之修正處為(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更改為「環境部」。
  4. 若對此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黃小姐(電話:02-7712-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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