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教育部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後,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 發佈日期 2022 年 1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67 公告內容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後,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教育部111年1月22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08889A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相關附件 原函 原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原函.pdf檔案不存在 !!新視窗開啟檔案 原函.pdf 附件 附件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附件.pdf134.84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附件.pdf 【2022-01-27】檢送本處111年度2—3月份語言自費進修班期資料1份,歡迎貴屬人員 ... 【2022-01-27】檢送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北捷運公 司)111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