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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學生美展〕公告本校學生參加111學年「臺灣區及臺北市學生美展」校內初賽作品甄選辦法
發佈日期 2022 年 7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防疫資訊,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257
公告內容

111學年校內參加校外學生美術比賽作品甄選辦法已公告,請有意願參加同學在限期內:9月12日(一)中午13:00前,將作品送達教務處教學組。

北一女中111學年度學生參加「臺灣區及臺北市學生美展」校內初賽作品甄選辦法  

主旨:鼓勵本校學生參加臺灣區學生美展臺北市初賽,增進學生創作素養與鑑賞能力,落實美術教育。

說明:

一、對象:

1.校內美術相關比賽(水墨畫、水彩、書法、平面設計、版畫、漫畫)得獎者如特優具當然甄選資格。

2.本校學生有意參加學生美展者,皆可儘早提出作品參加甄選,並協請美術老師指導。

二、類別:

1.西畫類 2.水墨畫類 3.書法類 4.平面設計類 5.版畫類 ⒍.漫畫類(作品規格、使用材料均請參考附件)

三、交件日期:111年9月12日(週一) 中午13:00前,交教務處教學組。

四、作品甄選評審人員:本校美術教師

五、注意事項:

 1.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可跨組參加二類。

 2.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均不得應徵參賽。作品必須為學生個人原創,如係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製作,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均不得參賽,經發現則依「全國及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規定:喪失得獎資格,追回獎狀,並得禁賽 2 年等。

 3.參加校內甄選之作品可不需裝裱,經評審獲選參賽之作品則依北市學生美術比賽辦法辦理裝裱。

【附件】應徵作品規格及使用材料說明:

一、西畫類

1.西畫一律以創作為主(含寫生作品),不得模仿,使用材料不限,作品限於平面製作。

2.創作題材不限,由作者自定。作品規格請注意水彩、素描或粉彩等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最小不得小於十號,若自行裝框者畫框背面均需加裝木板,為確保展品及搬運安全,玻璃裱裝及鋁框裱裝一律不收。

二、水墨畫類

1.水墨畫一律以創作為主,不得臨摹。可視創作需求結合水墨與不同媒材,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

2.以直式捲軸裱裝條幅為原則,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120公分,長度不得超過270公分,橫式、裝框、聯屏、手卷一律不收。

三、書法類

1.以自選成首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作品需落款,應題作者姓名,不可書寫校名,凡臨摹作品及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用紙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2.作品大小為全開(約68公分╳135公分),一律以直式完成作品,但不需裱褙裝框,另對聯、四屏、橫式、手卷、裝框不收。

四、平面設計類

1.題材應以生活環境、議題趨勢或藝術相關為主題,平面設計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與功能性或目的性。

2.創作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如手繪、拼貼、實物構成等),或電繪、數位媒材,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3.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約78公分╳108公分),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

4.設計作品若為半立體或淺浮雕效果,須考量裝裱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玻璃及鋁框裝裱不收。

5.若為系列設計,件數以四件為限,四件裱貼於同幅後畫心總尺寸不得超過全開大小,並由一人創作。

五、版畫類

1.作品最大不超過120公分╳120公分。

2.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3.另附100-200 字作品介紹並註明版種(如凹、凸、平、孔版等)及材質(如木板、金屬板、絹板等)。

六、漫畫類

1.不限主題,形式、媒材不拘。手繪、電繪皆可,如以電腦完稿,需附tif檔之光碟片。

2.作品尺寸大小不超過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 ,作品一律不得裱裝。

3.黑白、彩色不拘,單幅、四格、多格漫畫形式均可。

4.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在作品,避免海報形式作品。

 5.漫畫類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再添加「好痛」文字表達。

 

        教務處 敬啟    1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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