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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學生美展】公告本校學生參加112年「臺灣區及臺北市學生美展」校內初賽作品甄選辦法
發佈日期 2023 年 8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防疫資訊,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729
公告內容

北一女中112年度學生參加「臺灣區及臺北市學生美展」校內初賽作品甄選辦法
主旨:鼓勵本校學生參加臺灣區學生美展臺北市初賽,增進學生創作素養與鑑賞能力,落實美術教育。
說明:
一、 對象:
1. 校內美術相關比賽(水墨畫、水彩、書法、平面設計、版畫、漫畫)得獎者如特優具當然甄選資格。
2. 本校學生有意參加學生美展者,皆可儘早提出作品參加甄選。
二、 類別:
1.西畫類 2.水墨畫類 3.書法類 4.平面設計類 5.版畫類 ⒍.漫畫類(作品規格、使用材料均參考附件)
三、 交件日期:112年9月11日(星期一)13:00以前,交教務處教學組。
四、 作品甄選評審人員:本校美術教師
五、 注意事項:
1. 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均不得應徵參賽。
2. 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可跨組參加二類。
3. 作品必須為學生個人創作,如係臨摹或經他人加筆、製作,均不得參賽,經發現則予適當處分。
4. 參加校內甄選之作品可不需裝裱。
【附件】應徵作品規格及使用材料說明:
一、 西畫類
1. 西畫一律以創作為主(含寫生作品),不得模仿,使用材料不限,作品限於平面製作。
2. 創作題材不限,由作者自定。作品規格請注意水彩、素描或粉彩等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最小不得小於十號,若自行裝框者畫框背面均需加裝木板,玻璃裱裝及鋁框裱裝一律不收。
3. 參賽作品需另附 100~200 字作品介紹。
二、 水墨畫類
1. 水墨畫一律以創作為主,不得臨摹。可視創作需求結合水墨與不同媒材,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
2. 以直式捲軸裱裝條幅為原則,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120公分,長度不得超過270公分,橫式、裝框、聯屏、手卷一律不收。
三、 書法類
1. 以自選成首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作品需落款,應題作者姓名,不可書寫校名,用紙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2. 作品大小為全開(約68公分╳135公分),一律以直式完成作品但不需裱褙裝框,另對聯、四屏、橫式、手卷、裝框不收。
四、 平面設計類
1. 題材應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2. 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即78公分╳108公分),最小不得小於四開(即39公分╳54公分)。
3. 設計作品若為半立體或淺浮雕效果,須考量裝裱後高度不得超過十公分,連作、玻璃裝裱不收。
4. 作品使用媒材若易遭蟲蛀之虞,請先行做好防範措施。
5. 若為系列設計,件數以四件為限,四件裱貼後畫心總尺寸不得超過全開大小,並由一人創作。
五、 版畫類
1. 作品最大不超過120公分╳120公分。
2. 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3. 參賽作品需另附 100~200 字作品介紹並註明版種(如凹、凸、 平、孔版等)及材質(如木板、金屬板、絹版等)。
六、 漫畫類
1. 不限主題,形式不拘。
2. 作品尺寸大小不超過四開(39公分╳54公分) ,作品一律不得裱裝。
3. 黑白、彩色不拘,單幅、四格、多格漫畫形式均可,如以電腦完稿,需附tif檔之光碟片。
4. 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在作品,避免海報形式作品。
備註:漫畫類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再添加「好痛」文字表達。

並請參加美術比賽同學填寫下列表單:

112學年度北一女中

參加「臺灣區及臺北市學生美展」校內初賽作品甄選填寫表單

 

報名參加「臺灣區及臺北市學生美展」校內初賽作品甄選之同學,於112年9月11日(週一)13:00前,將作品送達教務處試務組,並填寫此表單始完成報名手續。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77eg91UBJGrY5punfA4nPMTUBQmECwsHH8pOrvbyHgh4LpQ/viewform

   依據教育局來文重申宣導: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美術(含書法)相關賽事,避免有代筆、臨摹、抄襲、重製或
挪用他人創意等情事發生,以尊重原創作者之智慧財產權

教務處 敬啟 11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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