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1資優鑑定】北一女中數理資優班入班鑑定應試須知暨試場配置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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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7 月 25 日 |
發佈單位 | 特教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2,473 |
公告內容 | 北一女中111學年度數理資優班入班鑑定應試須知暨試場配置圖 注意:因應防疫工作,請考生於報到時間內入校檢疫,勿提早到校, 避免擋在校門口造成群聚狀況。 一、報到時間:111年7月26日(星期二)12:30-13:00(檢疫後請直接進試場內報到) 二、評量時間:111年7月26日(星期二)13:00-16:40 三、校門開放時間:111年7月26日(星期二)12:20起開放 四、應試地點:中正樓1-3樓 五、應試注意事項: 1.應試當天考生務請攜帶評量證、國民身份證(或有照片之護照、健保卡、國中學生證)應試。 2.為落實防疫工作,當天不開放家長(親友)入校陪考, 3.考生必須全程配戴口罩應試,如有特殊身心狀況無法配戴口罩,應於考試前告知監考老師。 4.應試報到時須繳交「111學年度數理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健康聲明切結書」(簡章第29頁)。 六、防疫特別注意事項: 1.評量前請主動通報:考生於評量當日前14天內應主動聲明或告知,考試當日是否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管對象(詳簡章第28頁) 2.考生於評量當日,應主動配合下列事項: (1)自備及全程配戴口罩、配合量測體溫、通報旅遊史、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清潔消毒等防疫措施,並依學校規劃之動線辦理報到及應試。 (2)如有發燒或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或腹瀉,應主動向學校工作人員報告,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治療。 (3)評量結束後,應儘速離開考場不得逗留。 3.試務期間防疫措施 : (1)為避免群聚感染,評量當日一律禁止陪同人員進入試場,請家長於送達考生到校後先行離開。 (2)考生應配合學校防疫措施相關規定,全程配戴口罩應試,並嚴禁於相關會場(如:報到區、休息區及試場),使用具引發火源燃燒性之器物(如打火機)。 (3)參加評量之考生,參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管對象之說明如下: A.考生應主動聲明考試當日,若為確診尚未解隔離者、快篩陽性未經PCR檢驗者及未獲PCR檢 驗結果者,禁止到場應試。 B.居家隔離者、自主防疫者、居家檢疫者、現場有發燒或有呼吸道疾病者,並配合學校規定防護 措施辦理(在指定試場應試及依調整後序號接受評量,並須全程配戴醫用口罩);自主健康管 理、自我健康監測及自主應變(防疫假)者則安排於一般試場應試。 (4)考生於參加評量當日,經量測後如達額溫≥ 37.5°C且耳溫≥38°C,應立即配戴醫用口罩,並配合試場醫護組人員協助再評估及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如:安排至指定休息區),學校得調整至指定試場應試及調整評量序號(考生應全程配戴醫用口罩應試)。 (5)考生應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如有發燒(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最新規定)、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不適症狀,應主動告知學校工作人員,並應自備且主動配戴口罩。承辦學校得視實際情形,依「臺北市辦理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評量疫情監控標準作業程序」(簡章第30頁 )相關規定辦理。 (6)考生嚴禁隱匿個人健康症狀及旅遊史,如經查明屬實則取消鑑定評量應考資格,並依中央疫情通報作業規定,通報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相關規定處理。 七、同時請詳閱實施計畫、應試須知、試場配置圖與防疫注意事項,事前熟悉試場位置、做好準備。 預祝 順利! 特教組 敬啟 1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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