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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學藝競賽】公告: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字音字形比賽辦法
發佈日期 2022 年 9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防疫資訊,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656
公告內容

公告: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字音字形比賽辦法

一.目  的:激發學生研習國語文形、音、義之興趣及全面提昇本國語文素質。

二.舉辦時間:111年11月10日(星期四)下午一時十分至二時(第五節)。

三.舉辦地點:本校學珠樓B1自習教室。

四.競賽內容:字音、字形各100字。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五.報名方式:

1.高一、高二、高三各班請國文任課老師遴選代表一名參加;如班上同學於國  

     中或本校就讀期間,曾參加此項比賽榮獲名次者(全國或縣市1-6名,本校

     1-5名者)可增額不佔該班名額(報名時需檢附獎狀影本)

2.報名單各班學藝股長務必於10月17日(星期一)前送交教務處教學組。

六.注意事項:

1.競賽員應於競賽前10分鐘入場,聽候監場員宣佈競賽員應注意事項及分發試卷,在聽到監場員發「開始」口令時,始得翻閱試卷作答。競賽時間一律以10分鐘為限(如超過5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

2.如為破音字,應直接注讀破音,不必加注本音。

  3.答案填寫後,不得塗改,塗改算錯。填寫試卷限使用藍色或黑色筆,並不得使用鉛筆,字體字音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及「標準字體」為準。

4.競賽時間屆滿,聞監場員發「起立」口令後,應即起立,不得繼續填寫。

5.如有同分時以正確美觀者予以評定優勝。

6.試卷不得攜帶出場。

七.評審委員:由校長聘請教師擔任。

八.獎  勵:各年級各錄取五名請校長頒發獎狀、獎品,以資鼓勵。

九.本辦法呈校長核准後實施。

教學組  敬啟   11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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