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文山區景新合署大樓所屬室外場所及周邊人行道,自112年6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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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5 月 24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415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市文山區景新合署大樓(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景後街151號)所屬室外場所及周邊人行道,自112年6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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