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有關「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第4條第1款至第3款申請「保 送」入大學「各本學系」及同條第4款「推薦」入大學 「各本學系」對照表 |
---|---|
發佈日期 | 2025 年 2 月 06 日 |
發佈單位 | 特教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來文宣導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437 |
公告內容 | 一、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4年1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400234號函辦理。 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至四等獎者,保送大學校院各本學系,…。指學生得依獲獎之美國ISEF參賽項目(2025年為21項),升學保送各本學系,修訂得申請保送至表列各本學系(詳附件1:表1『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項目對應之「各本學系」相關細學類)。 (二)第4條第4款: 獲選參加國際科學展覽正選代表者,推薦入大學各本學系。指正選代表學生得依臺灣國際科展參賽項目(114年為13項),申請推薦入各本學系。考量為申請制,各學系仍得以審查,採從寬認定推薦至表列各本學系(詳附件2:表2『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臺灣國際科展項目對應之「各本學系」相關學類)。 |
相關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