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公布 發佈日期 2024 年 8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1 公告內容 版本法名稱 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法 版本條文 1130715 1090522 第五十四條(修正)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一、年滿六十五歲者。 二、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之;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一、年滿六十五歲者。 二、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相關附件 【2024-08-09】國立中山大學外國語文教學中心「2024年秋季班外語進修課程」招生資訊 【2024-08-09】113年「公務英語力UP訓練」系列課程-「數位英語增能工作坊」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