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公告市府函轉各機關學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服勤辦法)應事前報經本府同意,及於事由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報府備查情形之作業方式一案,請詳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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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3 月 23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201 |
公告內容 | 公告市府函轉各機關學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服勤辦法)應事前報經本府同意,及於事由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報府備查情形之作業方式一案,請詳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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