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3升大學】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錄取生(正、備取)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相關規定與提醒(6/6,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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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6 月 03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1,901 |
公告內容 | 依據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甄(113)字第1131900066號函辦理。說明如下: 一、依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錄取生應於113年6月6日至113年6月7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錄取生(含正、備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註:僅錄取一校系之錄取生仍須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二、本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生及「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錄取生,應同時與「申請入學」錄取生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三、「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113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第八類學群錄取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四、「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113學年度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學系、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且未依限放棄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五、本會申請入學「網路登記志願」網頁提供「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操作說明」,考生可至本會申請入學網站(https://www.cac.edu.tw)查看,俾利熟悉登記作業操作流程。其餘相關重要時程請參閱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各項最新資訊亦請隨時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進行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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