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鍵盤操作說明

費用減免

  • 申請時間:113/7/11(四) 起至 8/7(三) 16:20 止
  • 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期間內攜帶相關證明至教務處註冊組送交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 申請減免類別:
    (各類別所需證明文件與減免數額,詳見減免申請表)
     

軍公教遺族

原住民

低收/中低收入戶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

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姊妹同校

貧寒家庭子女

 

教育部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說明

自112學年度第二學期(113年2月)起,
所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高級中等學校(所有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均不必繳納學費。
※ 重讀者除外。

 

費用減免相關表件下載(113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相關網站連結

請以左、右方向鍵切換各問題,Enter 鍵展開/收合答案

免學費需要申請嗎?還是學校會自動免除?

家長或學生不用向本校申請,由本校審定學生資格後,直接在註冊單減免學費。

為什麼已經免學費,還會有其他的繳費項目?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相關就學費用,僅有「學費」不必繳納;
至於雜費等其他就學費用,除具有特殊身分/資格學生免繳納或減免外,學生仍須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