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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宣導111年全國孝行獎選拔~~歡迎踴躍推薦
發佈日期 2022 年 2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75
公告內容

111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請參閱。

為推廣孝行觀念,獎勵孝行楷模,發掘感動人心的孝行事蹟, 鼓勵民眾見賢思齊,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營造溫馨、和樂家庭,增進社會祥和。

選拔孝行楷模選拔標準

  1. 凡中華民國國民,設籍於臺、澎、金、馬地區,不分性別、年齡、職業,其孝行合乎選拔標準,且3年內無不良紀錄者, 得為被推薦人。
  2. 被推薦人尊重父母、尊親長,克盡孝道,受到鄰里肯定,經證明屬實,足堪他人表率者,得選為孝行楷模,並依其作為,分類如下:
    • 長期陪護組:長期盡力照顧父母、尊親屬,不畏辛勞。
    • 善用資源組: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尊 親屬,鼓勵或積極幫助其恢復重建、恢復或維持自理能力。
    • 扶助實現組:照顧父母、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體貼其心意,使其歡喜,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
    • 同心協力組: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尊親屬,並凝聚、團結彼此間情感,家庭和樂。
    • 顯親傳孝組: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彰顯其對社會之貢獻; 或將自身關懷父母、尊親屬之具體作為,推廣至里鄰社區, 並熱心提供協助,供大眾效法。
  1. 前項所列具體孝行事蹟,係與家屬共同完成者,得並列為孝行楷模。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被推薦人:
    • 曾獲本獎項。
    • 同一孝親對象家庭曾獲本獎項。
    • 5年內相關孝行事蹟曾獲中央部會表揚。

推薦截止日期到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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