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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2日起開始徵件
發佈日期 2022 年 1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47
公告內容

11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2日起開始徵件,歡迎踴躍參加。

一、參選資格:

  1. 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2. 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徵選組別與項目:

  1. 教師組:
    (1) 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
    (2) 短篇小說
    (3) 散文
    (4) 詩詞-新詩
    (5) 童話
  2. 學生組:
    (1) 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
    (2) 短篇小說
    (3) 散文
    (4) 詩詞-新詩

三、注意事項:獲本獎特優者,次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係指同一項目而言;次屆即為次年。故不論隔年次輪替徵賽之「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同屬戲劇劇本項下;「新詩」、「古典詩詞」同屬詩詞項下。

四、參選受理期間:自111年3月2日起至111年4月13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五、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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