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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市體育運動賽會、體育活動及運動選手寒假期間防疫相關規定,請參閱。
發佈日期 2022 年 1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體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防疫資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82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府111年1月19日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257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市學校體育運動賽會及體育活動至2月底前暫緩辦理,3月份後之運動賽事視疫情而定。

(一)國小跆拳道錦標賽:原訂1月22日至1月24日,暫緩辦理。
(二)國小籃球錦標賽教師組:原訂2月12日至2月20日,暫緩辦理。

(三)中小學巧固球錦標賽:原訂2月11日至2月17日,暫緩辦理。

三、本校將加強防疫措施下辦理運動選手、技職選手、表演藝術比賽選手之寒假訓練:

(一)訓練前防疫整備
1、召開防疫小組會議,擬定防疫計畫。

2、確認相關人員之應落實「TOCC」機制,確實詢問並記錄旅遊史(Travel history)、職業別( Occupation)、接觸(Contact history)及是否群聚(Cluster)等資訊,並遵循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及通報流程。

3、教師、教練及防護員等人員應接種第2劑疫苗滿14天 。

4、選手訓練須家長簽署同意書,並繕造訓練人員名冊 。

(二)訓練間防疫措施

1、落實實聯制、出入口動線管制並紀錄體溫,身體不適禁止進入。

2、應採固定分組、分時段、分區域之分流練習,避免交錯,維持2.25平方公尺社交距離,除表演藝術比賽外,各時段20人為上限。

3、訓練期間全程佩戴口罩。

4、訓練活動以半天為原則,全天活動午餐以學生家長自行處理,或由學校統籌訂購獨立分裝之餐盒,並應使用隔板。

5、以口頭指導取代碰觸,應避免身體間之接觸。

6、訓練場地及器材充分清消、不借用。

7、吹奏類樂器無法配戴口罩,應維持2.25平方公尺社交距離或以隔板區隔。

四、請師生過年期間,仍以防疫優先為前提,相關防疫措施務必遵守,持續加強勤洗手 、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及妥善處 理口鼻分泌物等,並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 通的公共場所等,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共同守護親師生 健康。

五、因應疫情發展本校將遵從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作滾動式調整,相關防疫資訊請參考本局網站首頁之「嚴重 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專區」(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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