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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重申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亦不得領有計程 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發佈日期 2022 年 7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97
公告內容

轉臺北市政府 函

主旨:重申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亦不得領有計程 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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