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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 文認證培訓─認證加強班實施計畫」乙份
發佈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教師研習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04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本署111年2月11日南大本土字第1110002099號函辦 理。

二、依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 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或客 語師資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教師應取 得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 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三、111年度本土語文語言認證時程及辦理單位如下:

(一)客語:111年3月、10月(客家委員會)。

(二)閩南語:111年5月(暫訂,依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 驗中心公告為準)、8月(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三)原住民族語:111年10月(暫訂,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 為準)。

四、本計畫認證加強班係以線上課程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一)辦理班別及時間:每班次均為2天共計14小時,每班100 名,詳參附件計畫內容。

(二)報名資格:完成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35 小時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研習之高中薦派教師。

(三)各班別報名資訊及研習代碼,將公告於CIRN「高級中等 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網頁之最新消息。

(四)請符合報名資格之教師,擇取1班報名,請勿重複報 名。

(五)111年2月16日起至111年2月22日止,請至「全國教師在 職進修資訊網」完成線上報名(額滿提前截止)。

(六)報名截止後,依報名資格進行審核,若各班報名尚未額 滿,另核予其他高中現職正式教師,請報名人員至信箱 確認錄取通知,並請學校核予公(差)假出席。

(七)報名時請填列正確通訊資料(含手機、e-mail),以利後 續聯絡。

五、對研習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中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蘇 先生,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信箱 supeishih@gm2.nutn.edu.tw 09

六、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師資語言認證培訓─認證加強班實施計畫」1份。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