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聘任辦法」第4條、第14條、第16條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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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6 月 06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373 |
公告內容 | 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聘任辦法」第4條、第14條、第16條之1,業經該部於中華 民國111年5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5153A號令修正發布,詳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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