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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函以,有關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招募一案
發佈日期 2022 年 7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42
公告內容

主旨: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函以,有關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招募一案,惠請協助踴躍推薦所屬人員擔任該區投開票所選舉工作人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奉交下桃園市中壢區公所111年7月4日桃市壢民字第111003549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旨揭選務工作人員推薦作業前經本處111年3月8日以北市人任字第1110108106號函轉知在案。如有推薦人員,請逕洽該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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