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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遭逢困境學生補助項目明細表

項目 申請條件 申請時間 金額 協辦單位 申請辦法
本校仁愛基金
  • 因公傷亡者
  • 天然災害、父母雙亡監護 人無力撫養者、經濟來源斷絕者
  • 家庭困難無力負擔學雜費、午餐費、服裝費者
  • 其他特殊情形經管理委員會專案核准者
不限 依狀況而定 學務處
生輔組
填妥申請表後由生輔組協辦
家長會愛心基金
  • 本校學生因家庭突發事故,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 因家境清寒,無法負擔餐與班級或學校活動之費用者
不限 依狀況而定 學務處
生輔組
填妥申請表後由生輔組協辦
北市教育局認助清寒學生助學金 全家收入扣除房貸、房租(最高以兩萬元為計),除以全家人數,每人每月生活費五千以下者 不限 依狀況而定(每月 3000 – 5000 元不等) 學務處
生輔組
填妥申請表後由生輔組協辦
教育部工讀助學計畫
  •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連續且超過1個月以上者
  • 家境清寒者
  • 家庭遭遇困境
每月 20 日前 最高每月工讀 21 小時 (時薪 95 元) 學務處
生輔組
填妥申請表後由生輔組協辦
北市教育局清寒學生午餐費補助
  • 低收入戶
  • 家庭突遭變故經濟陷入困難
不限 每學期約 5665 元 學務處
生輔組
填妥申請表後由生輔組協辦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助學金
  • 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
  • 新生前畢業學校最後一學期成績八十分以上
  • 無曠課及懲處紀錄者,且日常生活综合表現或服務學習等有特殊表現或具體事蹟者
上學期 10 月 10 日前,下學期 3 月 10 日前 依基金會定之標準 自行辦理-需備齊相關資料(需學校核章部分由生輔組辦理)
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社會救助金 家庭急需急難 不限 依基金會定之標準 自行辦理-需備齊相關資料(需學校核章部分由生輔組辦理)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 家庭急難救助
  • 學生急難救助
  • 醫療急難救助
不限 依基金會定之標準 自行辦理 – 需備齊相關資料
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 家庭急難救助(限於國中時曾申請該基金會之學生) 不限 依基金會定之標準 自行辦理 – 需備齊相關資料(需學校核章部分由生輔組辦理)
韋兢有限公司清寒學生午餐補助費
  • 家境清寒學生,須經導師證明。
  • 學年總成績及格,且日常生活表現良好(新生免附)
每學年第一學期 10 月 15 日止(突發變故,另案處理) 上、下學期各 3000 元 學務處
生輔組
填妥申請表後由生輔組協辦
財團法人三花棉業公益教育基金會急難救助辦法 近六個月內,家中生計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業、失蹤、因天然災害或意外所引起之事件或其他原因,失去穩定經濟來源,導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學校生活輔導組辦理初審,每學期開學日起算一個月內(視急難情況,得予每月 10 日提出專案申請)彙整申請案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每一個案救助金額以每月参仟元,每學期總金額以新台幣壹萬貳仟元為上限。 學務處
生輔組
填妥申請表後由生輔組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