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115年「第21屆教育奉獻獎」初選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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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3 月 13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來文宣導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105 |
| 公告內容 | 一、教育部為鼓勵校長及教師退休或離職後,仍從事教育或學 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奉獻教育,樹立教育人員退 而不休之典範,特訂定「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 (以下簡稱表揚要點)。 二、依表揚要點第2、3點規定略以,教育奉獻獎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推薦條件應具有下列事蹟之一: 三、遴薦期限及應檢附表件:貴單位如有符合推薦條件之人員,請於115年3月30日(星期一)前將下列表件及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包含2吋彩色照片)寄至本局人事室承辦人信箱(ky0851@gov.taipei),並來電告知確認,以免疏漏: 1、推薦名冊及推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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