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 依環境教育法、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暨管理辦法、本中心111年度研習行事曆規劃辦理。
- 訓練對象(一)對環境教育推廣有興趣者。(二)欲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但不適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4〜8條規定(透過學歷、經歷、專長、推薦、考試管道申請認證)者。
- 訓練人數:35人。
- 訓練日期:111年10月11日至111年11月15日。
-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月30日(星期五)止。
- 訓練地點: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 訓練費用(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免收取費用。(二)非前述人員每人收取新臺幣2萬元整,於確定開班時通知繳費。
- 報名方式(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請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完成網路薦派。(二)非前述人員請至google表單線上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DDBfESo33ZBnRomg6。(三)欲以「訓練」管道申請認證者,請填附件「認證需知」,報名時將該需知E-mail給承辦人。
- 注意事項(一)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暨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學員於課程修習後須參加評量,評量合格者始完成訓練,得檢具訓練合格證明文件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評量事項詳見簡章。(二)為落實新型冠狀病毒防疫,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到訓並請主動聯繫告知。另配合防疫工作,研習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