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 依環境教育法、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暨本中心111年度研習行事曆規劃辦理。
- 研習對象: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畢業,並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尚未修過3個核心科目合計6個學分(環境教育、環境倫理及環境教育教材教法)者。
- 研習人數:35人。
- 研習日期:111年10月11、13、14、24、26、28日。
-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月30日(星期五)止。
- 研習地點: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 研習費用(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免收取費用。(二)非前述人員每人收取新臺幣5,600元整,於確定開班時通知繳費。
- 報名方式(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請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完成網路薦派。(二)非前述人員:請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H1d3pHtxdeJTLzfv5)線上報名。(三)報名時請填妥「認證須知(如附件)」並E-mail給承辦人。
- 注意事項(一)為落實新型冠狀病毒防疫,研習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到訓並請主動聯繫告知。(二)結訓後欲申請環訓所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請自行至環訓所網站(https://www.epa.gov.tw/training/E9C1709670FE80D9)下載相關表單並備妥申請資料向環訓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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