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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校園愛滋自我篩檢推廣活動延長活動時間至112年12月 31日止
發佈日期 2023 年 1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73
公告內容
  1.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83864號函辦理。
  2. 鑑於我國愛滋疫情以年輕族群為主,考量該年齡層屬性活期且經濟大多未完全獨立,為增加年輕族群愛滋篩檢服務可近性及提供有需求者愛滋篩檢服務,疾管署自111年11月1日起辦理「校園愛滋自我篩檢推廣活動」,因活動受到廣大之迴響,爰延長活動時間至112年12月31日止,活動內容摘述如下,請協助公告與周知,並鼓勵學生進行篩檢瞭解自身健康狀態:(一)活動對象:高中職(含)以上在學學生(每人限申請1次)。(二)活動時間:111年1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試劑數量有限,送完為止)。(三)免費試劑電子兌換券申請及兌換:1、註冊會員(匿名):至疾管署愛滋自我篩檢網站會員專區(網址:https://gov.tw/vBg),填入E-mail信箱及設定密碼,並至E-mail信箱收信及驗證(可使用學校信箱以外之E-mail註冊會員)。2、在學身分驗證:登入後點選「校園免費試劑電子兌換券推廣活動」,輸入學校edu.tw 的E-mail信箱後完成驗證,免費試劑電子兌換券即匯入至會員帳號(信箱)。3、兌換試劑:於電子兌換券使用期限內(3個月內)至愛
    滋自我篩檢試劑發放點,包括實體通路或網路訂購超商取貨通路(須支付物流費用45元)兌換試劑1支。
  3. 愛滋病毒傳染途徑以血液及體液間交換為主,且唯有透過篩檢方可瞭解自身健康狀況,建議曾有性行為者,至少進行1次愛滋篩檢;有不安全性行為者,建議每年至少篩檢1次;若有持續性的感染風險行為(如與人共用針具、多重性伴侶、合併使用成癮性藥物、感染性病等),則建議每3至6個月篩檢1次。四、請協助推廣旨揭活動,另為確保學生順利收到驗證信件,請轉知所屬資訊人員協助設定允許接收疾管署活動信箱
    (selftest@service.cdc.gov.tw)之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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