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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註冊組】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2022 年 6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313
公告內容

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家長會費減免」開始接受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1.110學年度在校生(升高二及高三)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11年7月4日(一)16:20止,此時段攸關辦理相關補助作業程序甚鉅,為維護學生及家長權益,切勿發生遲誤情事。(原住民、姊妹同校、軍公教遺族若前一學期已申請者,其資格仍持續有效,免重新提出申請;其餘減免身分別若前一學期已申請者,免重新提出申請,惟證明文件效期已到者需檢附效期內之證明文件至註冊組更新資料;新申請者請一律下載附件申請表填寫後提出申請。)

2.依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第7條規定:「第4條免納之學費,於學生享有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減免、補助,或與減免、補助學費性質相當之給付者,除法令另有關規定外,應擇一申請,不得重複。」;違反相關規定者,追繳學生重複請領之金額。

3.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新申請者無法至教務處註冊組遞件者,得將附件表填妥E-Mail至 registry@gapps.fg.tp.edu.tw (信件標題: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確認資料無誤即完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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