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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學藝競賽】公告111學年第二學期高二班際合唱競賽辦法
發佈日期 2023 年 2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防疫資訊,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548
公告內容

公告111學年第二學期高二班際合唱競賽辦法

一、主旨:推廣音樂教育,以合唱展演活動養成學生合作、合群觀念並增進全班情誼。

二、競賽日期:112年4月28日(五)下午14:10-17:30。

三、地點:本校活動中心。

四、競賽方式

  1. 高二全年級參加(溫良班本學年無音樂課,得自由報名參賽),指揮、伴奏由該班同學負責。
  2. 自選曲:任選三聲部(或以上)合唱歌曲一首。
  3. 各班依抽籤決定出場順序;前12隊結束後,中場休息10分鐘。

五、獎勵:團體成績優異發給獎狀;個人獎擇優錄取並發給獎狀、獎品以資鼓勵。

(一)團體獎:依成績選出優勝班級,頒發金牌獎3班、銀牌獎3班、銅牌獎3班,以及佳作若干,得依實際狀況斟酌獎牌數;另頒發精神總錦標獎。

(二)個人獎:1.最佳指揮 2.最佳伴奏﹔各擇優錄取二至三名(組)。

六、合唱音樂由領域專家擔任評審;精神總錦標為團隊秩序,由現場師長、糾察學姊評分。

七、注意事項:

  1. 服裝可與演唱歌曲自由搭配,但不列入計分。
  2. 各班級須於3月31日(五)前報名;4月10日(一)第二節下課學藝股長至教務處抽籤決定出場序與填寫彩排時段,逾時未到由教務處代抽及登記彩排時段。
  3. 報名須繳交總譜一份參加比賽名冊一份(A4)。
  4. 彩排時段於4月27日(四)上午八時起,以三十分鐘為一時段,各時段於4月10日抽籤時開放登記。
  5. 學生於4/28比賽當天下午二時(14:10)按週會座次,至活動中心集中二樓就緒。

                  教學組    11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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