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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文化局修正「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各場地使用收費基準」第四點附表「附表: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各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表」,並自115年9月1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6 年 8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社團活動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309
公告內容

檢附修正「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各場地使用收費基準」第四點附表「附表: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各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表」暨發布令及本府公報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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