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微型電動二輪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合格產品查詢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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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2 月 10 日 |
| 發佈單位 | 校安中心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來文宣導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298 |
| 公告內容 | 一、依北市教終字第1143116263號函辦理。 二、微型電動二輪車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向監理機關申領及懸掛車牌,始得行駛道路;電動輔助自行車,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後,始得行駛道路。 三、微型電動二輪車需年滿14歲以上才能騎乘。相關規定及查詢資料連結如下: (一)掛牌相關規定可至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 (https://www.mvdis.gov.tw/m3-emvcar/car/electricBicycles/eBicyclesDoc)。 (二)微型電動二輪車經銷商名冊,請參考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公告 (https://www.mvdis.gov.tw/files/m3 /car/eBicyclesDoc/storeList.pdf)。 (三)微型電動二輪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合格產品可至財團法 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網站查詢 (https://www.vscc.org. tw/Home/List/91)。 四、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傳文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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