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災害篇之一
地下水是優良的水源,但也是有限的水源。流動緩慢的特性使得地下水在大量抽取之下很容易被超抽,因而使得地下水枯竭,甚至會造成地層下陷及沿海鹹水入侵地下水的嚴重後果。台灣地區因超抽地下水而造成的災害頻傳,是不是顯示了我們對自然資源的掠奪實在是太過分了?
民國40至50年代,台灣的民生及工業用水曾大量抽取地下水;近年來則是農業及沿海養殖漁業普遍抽用。地下水被過量抽取時,常衍生嚴重的後果,因此調查地下水安全出水量極為重要。
台灣的地下水資源有限:平地僅佔26%,其餘均為陡峻之山地與坡地,加上河流短促坡陡,天然雨水容易流失,地下水補注有限;可是另一方面,地下水抽汲容易,工程費省,工期短,水溫又恆定,普受養殖漁業的「愛用」。近年超抽最嚴重的主要是養殖漁業盛行的沿海地區,使得全台地下水自民國70年代起即長期處於超抽狀態,因而衍生的災害不斷。
自由地下水的水量及水溫相對變化較大,也較易受污染,因此早已不是大量抽取的對象;而是深處的受壓地下水。下圖就是雲林沿海地下水位的變化圖,可以發現較深的地層下陷量後來居上,顯示地下水超抽現象有「向下沈淪」的趨勢。

(資料來源:地球科學文教基金會網站)

當受壓地下水未被超抽時,地層完全浸在地下水中,地層組成顆粒的支撐力(有效應力)與孔隙間的地下水壓足以抗衡上層整個地層的壓力(如右圖),因而即使含水層中有許多孔隙也不致於被上覆的地層壓垮。然而若長期超抽地下水,一旦地下水壓降得太低,這些地下水壓所減少的支撐力將轉移至地層的組成顆粒,造成顆粒間的孔隙被壓密,因而發生地層下陷災害。
(圖修改自Joseph,1984)

一旦地層的孔隙被壓縮就難以復原,即使是停止抽用地下水也沒有太大的用處,因此地層下陷是非常嚴重的災害。以台北盆地來說,民國50年代的超抽極盛期造成地層嚴重下陷,累積下陷量甚至超過2公尺(下陷量見右圖),雖然後來禁抽地下水,地下水面也回升了,但下陷地層的回復卻非常有限(參見下表)。
(圖修改自經濟部水利處網站)
| 台北盆地一等水準點檢測結果 | ||||||
|---|---|---|---|---|---|---|
| 水準點位置 | 北門 | 光華商場 | 新公園 | 西門國小 | 二重埔 | 新莊石龜里 |
| 累積下陷量(cm) (∼81/11) |
216.76 | 243.85 | 181.57 | 235.73 | 135.15 | 116.82 |
| 地面回升量(cm) (81/11∼87/1) |
5.6 | 9.34 | 8.67 | 6.68 | 5.73 | 3.96 |
(資料來源:解富明,民89)

近年來沿海養殖漁業為取得廉價的恆溫水源,紛紛大量抽取地下水,重蹈台北盆地當年的覆轍,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許多地區的地表已低於海平面,僅僅依賴不斷加高的堤防及抽水站勉強維持土地的使用,這就是為什麼每當颱風過境,沿海的風浪及暴潮輕易地就能讓這些地區淹水不退(右圖)。說得嚴重一些,這些地層下陷區域實已造成實質的國土縮小(參考下圖)。
(圖取自國中地球科學課本下冊,民78年版)

(資料來源:經濟部水利處網站)